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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出《畅通“生命救援通道”倡议书》

2020/1/9 8:40:26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1月9日讯(记者 江学俊 通讯员 冯岩) 为确保消防车道畅通,应急状态时消防救援队伍能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展开救援,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月6日,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对淄博市中心城区的多家小区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重点针对居民住宅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车通道管理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情况等进行检查,并现场提问了工作人员火警处置程序、基本消防设施使用方法等。

  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结合此次专项行动,加大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道整治力度,推动各居民小区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明确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落实消防车通道维护管理职责,保障居民小区消防车道畅通。同时,提升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市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增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控水平。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有关规定,要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有维护管理职责。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为此,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向全市各行业单位、广大市民朋友倡议:

  一、保证消防车道畅通是你我共同的社会责任;

  二、不乱停车、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道,从你我做起;

  三、不加塞、抢道,请为消防救援车辆让行;

  四、主动宣传、发动身边人抵制占用消防车道行为,净化身边消防安全环境;

  五、畅通消防车道行动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安全是福,共创共享!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我们的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抵制占用消防车道行为,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为建设平安淄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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