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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贷款买车被收千元续保押金

2019/3/19 10:57:05   来源:淄博晚报    

  记者昨日获悉,在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一季度消费警示中,汽车消费类申诉举报主要集中在汽车三包规定、定金退还、汽车保险办理、合同违约以及汽车维修五个方面。记者梳理具体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权益被侵害情况时,要学会合理维权。

  贷款买车必须在4S店内购买保险,是汽车销售行业的潜规则,尤其是分期付款买车,车行往往要求客户必须从车行购买保险,买卖双方通常在定车后因此产生纠纷。李先生从高新区某车行购买了一辆汽车,该车行要求其必须从车行购买两年保险,并交纳3000元续保押金,并表示如果第二年不从车行购买保险,押金不退。李先生认为车行的做法不合理,于是投诉到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请求协调退回押金。接到投诉后,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及时与该车行联系了解情况。经过积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消费者可自行购买车险,带车险保单去领续保押金,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类似这种购车搭售保险的情况不在少数,特别是贷款买车更是普遍,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选择分期购车时,一定看清购车协议和合同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还提到了消费者投诉的几种情况。消费者于先生反映其在高新区某车行购买了一辆价值68000元的汽车,但车行一直未交付此车的合格证,该局接诉后立即与车行联系,经调解,车行承诺一个月之内将该车的合格证交付消费者;胡先生到高新区某车行更换轮胎,该轮胎在保修期内出现异常磨损无法正常使用,车行一直推诿不售后处理,经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协调,车行及时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了轮胎。

  还有消费者反映因未在4S店保养,出现问题时经营者拒绝维修。据悉此类问题比较普遍,也是调解过程中比较复杂的。投诉方张先生购买了一辆价值16余万元的汽车,现在保修期内出现转向机故障的问题,被诉方以投诉方没在指定的售后处保养为由拒绝三包。经多次协调,双方无法对汽车质量问题的起因达成一致,车行要求消费者通过专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否则无法进行三包,消费者由于担心鉴定手续的麻烦和高昂的费用要求终止调解。针对上述汽车消费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提出警示:签订购车合同时对应约定的重要事项认真核实,出现问题时可以对责任进行确认;注意留存有关凭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证据支持维权。

编辑:徐子喻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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