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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淄博纳税信用评价出炉 新设M级29606户占比39.1%

2018/4/28 14:26:25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王媛

发布会现场(摄影 王媛)

  中国山东网淄博4月28日讯 (记者 王媛) 今天上午,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2018年淄博市诚信红黑榜(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8年4月1日起,全国纳税信用等级将新增一个M级,从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新成立企业可参与纳税信用评定,并对上述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时限做出了规定。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一是新设立企业,二是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淄博市2017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工作于2018年3月16日启动。经筛选,最终确定参加本次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纳税人共计75709户。经国地税联合评定,共评选出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8719户,占比11.52%;B级33251户,占比43.92%;M级29606户,占比39.1%;C级2337户,占比3.09%;D级1796户,占比2.37%。

  良好的信用是企业的融资通行证,为了用好用足信用信息资源,淄博市税务部门与29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了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向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推出了涵盖18个领域的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充分体现了让守信者“一路绿灯”的导向。

  同时,建立纳税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定期向淄博市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送税务领域信用信息。税银合作日趋完善,目前,全省530余家银行机构已完成平台注册,实现了银行机构类型(国有银行、邮储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等)和辖区各区域全覆盖。

  在部门联合惩戒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文,确定进一步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在一定时限内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大格局。

编辑:王媛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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