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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司法局多形式开展消费者权益法治宣传活动

2018/3/19 22:14:56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王媛

  中国山东网淄博3月19日讯 (记者 王媛)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临淄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有效提升百姓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

  临淄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山东全正(临淄)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了临淄区委宣传部主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活动暨“放心消费在临淄”启动仪式。在奥德隆购物中心活动现场,律师通过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法律援助政策等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金岭司法所联合镇妇联、金岭工商所、金岭食药所,以贴近百姓生活、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活动期间,通过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与群众日常消费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树立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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