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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法律援助中心四举措处置农民工讨薪案件

2017/12/26 18:11:34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王媛

  中国山东网淄博12月26日讯 (记者 王媛 宋文迪 通讯员 韩雨欣) 针对岁末年初这个农民工讨薪案件集中爆发期,张店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全力解决农民工生计问题,重点开展四项工作,进一步畅通渠道,加大办案力度。截止到2017年12底,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99件,成功处置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12件,先后为1083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涉案总额达 500余万元。

  广泛宣传,提高意识。结合“法律五进”系列宣传活动进企业、社区、工地及劳务市场,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宣传与农民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和农民工的法律素质。

  畅通渠道,提供方便。多年来与区劳动仲裁院建立常态联系、在区法院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站、在村(居)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等举措有效保障了法律援助渠道的畅通,对十人以上的农民工维权案件,简化程序,先受理后补材料,解决农民工的燃眉之急。

  调解先行,效率优先。在办理农民工劳资纠纷案件时,首先引导农民工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减少诉累;对进入仲裁或诉讼阶段的劳资纠纷,加强与区劳动仲裁院、区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推动仲裁、法院优先依法作出处理,尽快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落实回访,严格责任。对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区法律援助中心都全程跟踪,随时调度,严把案件办理质量。案件结案后,及时对案件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得失,作为今后同类案件的工作指导。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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