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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公务接待发津贴等六大问题重点查

2017/12/8 20:49:09   来源:淄博新闻网     作者:沙红翠

     昨日,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此次督导检查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十二条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阶段督查重点,一并进行集中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此次督查对象是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含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下同),区县直部门单位、镇(街道)。

  督查重点是在全面督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十二条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基础上,把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作为重点进行督查。

  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公务接待无接待清单,无接待公函;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不在定点接待饭店接待,违规提供香烟和酒水;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变通处理或转移支付接待费用,接待费用“化整为零”或者“化零为整”等变通问题;公务接待由明转暗、由地上转地下,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隐身问题;以工作联络、工程验收、人员调整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同城部门之间相互吃请问题;单位内部食堂管理不规范,接待对象、事由不合规,违规提供烟、酒、高档菜品等,转移费用开支,账务管理不规范,将公务接待费混入职工就餐费等。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清退不彻底,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工会会费提取、使用不规范等。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购买或超标准配备公车,违反公车使用性质使用公车等。

  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党员、干部占有、使用办公用房超过规定面积标准,1人占用两间超标办公用房等。

  私设“小金库”及公款私存问题。私设“小金库”或设置账外资金,公款私存,大额支出无明细、使用不规范票据入账等。

  违规旅游问题。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等。

  通知要求,在认真落实11月17日市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和《关于“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阶段的督查方案》基础上,重点抓好自查自纠、督导检查、严肃问责、建章立制等工作。市各督导检查组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线索,汇总后要及时移交市、区县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要充分发挥淄博廉政在线作用,通过在线举报、12388举报等形式,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推动违规违纪行为发现和查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整改不力的单位,在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晚报讯 (记者沙红翠)昨日,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此次督导检查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十二条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阶段督查重点,一并进行集中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此次督查对象是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含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下同),区县直部门单位、镇(街道)。

  督查重点是在全面督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十二条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基础上,把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作为重点进行督查。

  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公务接待无接待清单,无接待公函;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不在定点接待饭店接待,违规提供香烟和酒水;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变通处理或转移支付接待费用,接待费用“化整为零”或者“化零为整”等变通问题;公务接待由明转暗、由地上转地下,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隐身问题;以工作联络、工程验收、人员调整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同城部门之间相互吃请问题;单位内部食堂管理不规范,接待对象、事由不合规,违规提供烟、酒、高档菜品等,转移费用开支,账务管理不规范,将公务接待费混入职工就餐费等。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清退不彻底,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工会会费提取、使用不规范等。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购买或超标准配备公车,违反公车使用性质使用公车等。

  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党员、干部占有、使用办公用房超过规定面积标准,1人占用两间超标办公用房等。

  私设“小金库”及公款私存问题。私设“小金库”或设置账外资金,公款私存,大额支出无明细、使用不规范票据入账等。

  违规旅游问题。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等。

  通知要求,在认真落实11月17日市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和《关于“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阶段的督查方案》基础上,重点抓好自查自纠、督导检查、严肃问责、建章立制等工作。市各督导检查组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线索,汇总后要及时移交市、区县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要充分发挥淄博廉政在线作用,通过在线举报、12388举报等形式,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推动违规违纪行为发现和查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整改不力的单位,在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晚报讯 (记者沙红翠)昨日,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此次督导检查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十二条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阶段督查重点,一并进行集中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此次督查对象是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含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下同),区县直部门单位、镇(街道)。

  督查重点是在全面督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十二条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基础上,把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作为重点进行督查。

  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公务接待无接待清单,无接待公函;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不在定点接待饭店接待,违规提供香烟和酒水;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变通处理或转移支付接待费用,接待费用“化整为零”或者“化零为整”等变通问题;公务接待由明转暗、由地上转地下,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隐身问题;以工作联络、工程验收、人员调整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同城部门之间相互吃请问题;单位内部食堂管理不规范,接待对象、事由不合规,违规提供烟、酒、高档菜品等,转移费用开支,账务管理不规范,将公务接待费混入职工就餐费等。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清退不彻底,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工会会费提取、使用不规范等。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购买或超标准配备公车,违反公车使用性质使用公车等。

  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党员、干部占有、使用办公用房超过规定面积标准,1人占用两间超标办公用房等。

  私设“小金库”及公款私存问题。私设“小金库”或设置账外资金,公款私存,大额支出无明细、使用不规范票据入账等。

  违规旅游问题。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等。

  通知要求,在认真落实11月17日市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和《关于“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阶段的督查方案》基础上,重点抓好自查自纠、督导检查、严肃问责、建章立制等工作。市各督导检查组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线索,汇总后要及时移交市、区县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要充分发挥淄博廉政在线作用,通过在线举报、12388举报等形式,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推动违规违纪行为发现和查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整改不力的单位,在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晚报讯 (记者沙红翠)昨日,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此次督导检查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十二条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阶段督查重点,一并进行集中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此次督查对象是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含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下同),区县直部门单位、镇(街道)。

  督查重点是在全面督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十二条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基础上,把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作为重点进行督查。

  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公务接待无接待清单,无接待公函;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不在定点接待饭店接待,违规提供香烟和酒水;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变通处理或转移支付接待费用,接待费用“化整为零”或者“化零为整”等变通问题;公务接待由明转暗、由地上转地下,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隐身问题;以工作联络、工程验收、人员调整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同城部门之间相互吃请问题;单位内部食堂管理不规范,接待对象、事由不合规,违规提供烟、酒、高档菜品等,转移费用开支,账务管理不规范,将公务接待费混入职工就餐费等。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清退不彻底,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工会会费提取、使用不规范等。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购买或超标准配备公车,违反公车使用性质使用公车等。

  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党员、干部占有、使用办公用房超过规定面积标准,1人占用两间超标办公用房等。

  私设“小金库”及公款私存问题。私设“小金库”或设置账外资金,公款私存,大额支出无明细、使用不规范票据入账等。

  违规旅游问题。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等。

  通知要求,在认真落实11月17日市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和《关于“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阶段的督查方案》基础上,重点抓好自查自纠、督导检查、严肃问责、建章立制等工作。市各督导检查组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线索,汇总后要及时移交市、区县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要充分发挥淄博廉政在线作用,通过在线举报、12388举报等形式,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推动违规违纪行为发现和查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整改不力的单位,在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编辑:寇亚群    责任编辑: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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