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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6年慈善事业支出4000余万元 4.8万群众受惠

2017/10/12 15:31:13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王媛

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 王媛)

  中国山东网淄博10月12日讯 (记者 王媛) 今天,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颁布实施一年来,淄博市累计支出善款400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8万多人,会上对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并对社会的焦点、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突出普法 慈善法规深入人心

  《慈善法》颁布实施一年来,淄博市各级慈善组织依据《慈善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秉承“慈心为人、善举济世”的工作理念,从强化对慈善法的学习做起,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信息公开为保障,不断拓宽募捐渠道,扎实开展救助活动,为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通过组织开展《慈善法》培训、开设报纸专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社会组织慈善工作交流会以及利用出租车电子屏、户外宣传屏等方式宣讲《慈善法》知识,推广慈善项目,促进了《慈善法》的普及和市民慈善意识的提升。

  创新方式 募捐活动灵活多样

  淄博市慈善总会严格按照《慈善法》开展各项慈善活动,确保了捐赠程序合法,“慈心一日捐”活动开展前,依法公示慈善组织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和募捐方案,并向市民政局进行备案。

  截至目前,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已接收善款2300余万元,其中,淄博市慈善总会接收善款570余万元;确保了捐赠方式合法,扎实推进慈善基金、定向捐赠,先后签订“血透100”、“爱心复明”、“骨健康”、“爱心救助”等12个慈善基金;确保了捐赠内容合法,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为拓展慈善募捐渠道走出了一条新路。

  注重实效 慈善救助效果明显

  2016年,全市累计支出善款400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8万多人,其中,市慈善总会累计支出善款总额130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4万多人。通过开展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救助、“救急难”大病救助、企业特困职工临时救助,将“慈心一日捐”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扶贫。

  创新救助工作思路,通过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定向基金协议的办法,开展了针对尿毒症、白内障、骨骼、肿瘤等困难群众患者的救助活动;争取省慈善总会支持,启动“启星行动”、“智护圈”、“为了明天—关爱儿童”工程,改善特殊儿童和老年人护理条件;对于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难以维系的家庭,按照《淄博市慈善总会临时救助办法》及时实施救助。此外,积极探索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就业指导、智力帮扶等方式,对困难群众实施精准帮扶,实现由“输血”向“造血”的转化。

  志愿服务 彰显慈善爱心力量

  充分发挥慈善义工志愿者在智力、技能、专业、时间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养老助残、扶贫济困、恤病救孤、环境保护、法律宣传等活动。截至目前,淄博市慈善总会共建立志愿者工作站12个,登记志愿者3934人,开展敬老、助学、环保、急救等志愿服务活动128场次。

  信息公开 着力打造阳光慈善

  加强审计监督,积极接受市审计局和第三方社会组织对于慈善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并对审计结果通过网站进行公示;主动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慈善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慈善信息公示制度,坚持每季度通过网站、微信等方式,将接受捐赠和善款使用、项目进展等详细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今后,淄博市慈善总会将继续秉承“上为政府分忧,下为困难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严格遵循《慈善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项目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擦亮“淄博慈善”窗口,打造“党委政府放心、社会普遍认可、爱心人士满意,困难群众受益”的“阳光慈善”,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王媛    责任编辑: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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