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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检察院:促进依法行政 助推“三最”城市建设

2017/2/25 7:56:00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徐子喻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作《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摄影 徐建彬)

  中国山东网淄博2月25日讯(记者 徐建彬 徐子喻) 24日上午,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齐盛宾馆召开。会上,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作《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五年来,淄博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握稳定、促和谐的重大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全力以赴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279人,起诉21086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涉及黑恶势力、故意杀人、涉枪涉毒、“两抢一盗”类犯罪5195人,起诉8760人。依法起诉钱广兴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王永、王久芝故意杀人碎尸抛尸案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大刑事案件。

  专项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批捕“金珍堂”等非法集资类犯罪654人,起诉网络诈骗、赌博类犯罪149人。起诉非法经营疫苗、生产销售“毒冻粉”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类犯罪405人。严肃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7人,提出检察建议52件,真正是扶贫政策和资金惠及贫困群众。

  同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713件,全市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由2012年的89.41%提高到2016年的94.98%。

  淄博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硬”,正确处理办案与发展、司法与稳定的关系,努力遏制和减少腐败问题,立查贪污贿赂犯罪754人、渎职侵权犯罪271人,严肃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54人。共抓获、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8人,成功追捕逃办“天网”行动在逃犯罪嫌疑人邢善学。

  此外,市检察院与121家单位会签预防工作意见,聘请预防志愿者1189人,建成警示教育基地34个,组建预防警示教育宣讲团,党员干部受教育13万人次,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36份。

  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侦查机关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专项监督等活动,监督立案499件、撤案640件,依法追捕追诉1611人,纠正使用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848个。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0件,公安机关立案72件。对130检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法院采纳98件,保障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此外,积极把监督触角从“高墙内”延伸到“高墙外”,全程跟进刑罚执行情况,共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问题346个,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146人。监督罚金刑、没收财产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307件。同步监督86名服刑罪犯特赦工作。

  同时,积极打造多元化民事行政检查监督格局,共提出抗诉、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84件,法院采纳13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3件,法院采纳191件。针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推动了“三最”城市建设。

编辑:王媛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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