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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组织市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庭审观摩培训

2016/12/6 9:11:03   来源:淄博日报    

  为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推动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12月5日上午,淄博市政府法制办组织60余名市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庭审观摩培训活动。这是近年来淄博市首次组织庭审观摩体验。

  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承担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新《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旨在解决“民告官不见官”问题,使行政机关负责人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和主动纠正行政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自觉性。

  组织庭审观摩体验,有助于行政机关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法庭庭审流程和规则,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和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实现从“不敢出庭”到“敢于出庭应诉”并“发声”的转变,把握法院审查行政行为所关注的焦点问题,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同时,能够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周洪光 殷国鹏 王敬波)

编辑:王媛    责任编辑: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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