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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租三类房屋者可落户城镇

2014/10/24 13:17:53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10月22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邢军) 10月1日起,淄博户籍新政开始实施,租住公租房、廉租房、单位房的居民可落户城镇,同时取消了落户的购房面积限制。

  记者了解到,新政实施以来,张店中心城区因新政放宽落户条件后到户政部门申请落户的有十几人。但是尚没有居民递交合法租赁房屋材料申请落户。这十几个人申请落户,大部分是因为落户取消了购房面积限制。

  “目前从落实情况来看,已经有很多群众向户政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张店公安分局户政管理部门一位民警介绍说,户政部门按照新政办理相关落户业务以来,市民仍以咨询为主。

  截至目前张店各派出所上报的260多份落户申请材料中,符合户籍新政规定的有10余份。高新区从新政实施以来,共收到200多份落户申请材料,其中属于受惠户籍新政的大约有2、3份。

  户籍新政中规定,合法租赁房屋的居民也可申请落户城区,“合法租赁房”指的是房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直管房、政府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并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同时申请者还应该提供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

  户籍民警告诉记者,申请落户的人少,主要是因为群众对新政不太了解,“希望通过租房以实现落户的居民挺多的,但是很多人不了解租房落户的条件。”民警告诉记者。

  据了解,公民所有权房屋(个人房)的租赁现状较为复杂,条件尚未成熟。市发改委与市公安局在对新政的解读中也提到,租房者申请落户,先行放开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及经营的房屋落户,条件成熟后逐渐放开公民个人房屋的落户。

  淄博从2005年便开始户籍改革,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今年8月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见》,淄博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开启,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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